湖南吉利汽車職業(yè)技術是經*教育部備案、湖南省人民*批準成立,面向智能制造和先進制造業(yè)需求,以培養(yǎng)高技能應用型人才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(yè)院校。是*汽車工程學會指定的人才培養(yǎng)基地、湖南省"*民辦學校",國標代碼14406。
學校全稱:湖南吉利汽車職業(yè)技術(Hunan Geely Automobile College)
學校地址:湖南省湘潭市潭州大道3號
辦學類型:民辦普通全日制高等職業(yè)技術
層次:高職(???
性質:湖南省教育廳直屬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學校
頒發(fā)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和證書種類:合格畢業(yè)生均頒發(fā)*教育部統(tǒng)一印制蓋有湖南吉利汽車職業(yè)技術公章的普通高等學校??茖哟萎厴I(yè)證書。
招生專業(yè)
專業(yè)名稱 | 層次 | *門類 | 專業(yè)類別 | 學制 |
新能源汽車技術 | ???高職) | 裝備制造大類 | 汽車制造類(專) | 三年 |
工業(yè)機器人技術 | ???高職) | 裝備制造大類 | 自動化類(專) | 三年 |
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| ???高職) | 交通運輸大類 | 道路運輸類(專) | 三年 |
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 | 專科(高職) | 交通運輸大類 | 道路運輸類(專) | 三年 |
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 | ???高職) | 財經商貿大類 | 電子商務類(專) | 三年 |
商務英語 | 專科(高職) | 教育與體育大類 | 語言類(專) | 三年 |
中文 | ???高職) | 教育與體育大類 | 語言類(專) | 三年 |
軟件技術 | ???高職) | 電子與信息大類 | 計算機類(專) | 三年 |
機電設備技術 | 專科(高職) | 裝備制造大類 | 機電設備類(專) | 三年 |
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 | ???高職) | 裝備制造大類 | 汽車制造類(專) | 三年 |
物聯(lián)網應用技術 | 專科(高職) | 電子與信息大類 | 電子信息類(專) | 三年 |
智能制造裝備技術 | ???高職) | 裝備制造大類 | 機電設備類(專) | 三年 |
電子商務 | 專科(高職) | 財經商貿大類 | 電子商務類(專) | 三年 |
工商企業(yè)管理 | ???高職) | 財經商貿大類 | 工商管理類(專) | 三年 |
機電一體化技術 | ???高職) | 裝備制造大類 | 自動化類(專) | 三年 |
智能控制技術 | ???高職) | 裝備制造大類 | 自動化類(專) | 三年 |
大數據技術 | ???高職) | 電子與信息大類 | 計算機類(專) | 三年 |
金融服務與管理 | 專科(高職) | 財經商貿大類 | 金融類(專) | 三年 |
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 | ???高職) | 交通運輸大類 | 道路運輸類(專) | 三年 |
智能網聯(lián)汽車技術 | 專科(高職) | 裝備制造大類 | 汽車制造類(專) | 三年 |
(招生專業(yè),來源于掌上高考平臺)
錄取規(guī)則
1.依據*教育部*新頒布的當年度《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通知》,本著綜合衡量學生德智體美的原則,實行學校負責,考試院監(jiān)督,公平、公正、擇優(yōu)錄取。
2.外語語種要求:不限,但學校僅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。所有專業(yè)無需口試。
3.男女性別及比例:不限定男女性別及比例。
4.身體健康要求:按照教育部、衛(wèi)生部、*殘疾人聯(lián)合會印發(fā)的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》及有關補充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錄取方式
1、對于進檔考生,按照分數優(yōu)先、遵循志愿擇優(yōu)錄取。
2、專業(yè)錄取原則:普通高考錄取不設專業(yè)分數級差,一律按照考生填報的*專業(yè)錄取。如果考生想調整自己填報的*專業(yè),請務必在錄取結束前與我校招生辦取得聯(lián)系。
3、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,可按省(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)招辦的規(guī)定加分提檔。高考成績總分相當的情況下,優(yōu)先錄取政策照顧加分考生和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。
學校錄取的考生在入學三個月內按教育部招生規(guī)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,經復查發(fā)現不符合招生條件或違規(guī)的考生,將取消其入學資格。
為弘揚*民族*傳統(tǒng)文化,倡導學校"好品格、好習慣、好技能"——三好教育理念,設立了國學獎、見義勇為獎、公益活動獎、孝心青年獎等;同時為幫助貧困學生完成學業(yè),在申請*生源地助學貸款和困難補助的同時,也可以申請參加學校和吉利集團共同設立的"吉利成長夢想基金"項目。
學校所有收費按照湖南省教育廳、湖南省發(fā)改委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招生計劃
學校面向湖南、河北、甘肅、江西、四川、貴州、云南、陜西、黑龍江、湖北、廣西省招生。
*終招生計劃以各省(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)招生主管*公布的內容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