伯明翰*學歷認證哪些情況下轉學分不被認可怎么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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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在此,就對轉學分問題做一個詳細得解5讀,以便廣大留學生辦理認/證時能更完善的準備所需材料。 4 在辦理學/歷/認/證的材料中,有兩處牽涉到4轉學分問題,一是:出國前的*高等教/育/文/憑,二是:需認證的海外學位。
3 *種情況:若是國/內高/等教/育未畢業(yè)就出5國留學,而外方認定了*的學分,若屬個人留學生行為,則需提交退學證明或肄業(yè)證明;3若屬于合作或交流項/目,若項/目在叫于布認/證范圍內,提供該項目的學習證明,即可以認/證,若不在叫與布認/證范圍內,則不能被認證。 第二種情況又學分三種:即國/內學/校轉向國/外院/校、國/外學/校轉向國/外學/校、多個國/家之間的轉學分。 1.國/內學/校轉向國/外院/校 這是一種比較常見的情況,多出自于合/作辦學。在國內讀一段時間,在轉向國/外學/校進修。此種情況,只要學校同意,國內學校學習所獲得的學分,可以轉到國/外學/校,減少一部分已經學習了的課程,以便使留學生能夠更好的學習其他的科學文化知識。此種情況又分為2+2合作項目和3+1合作項目,此類情況,只要合/作項目在有關部/門備案,是被認可的學校,成績單上標明了學分轉自何校,計劃內招生,還需要提供退學證明、肄業(yè)證明或畢業(yè)證書;如果是計劃外招生,還需要提供國/內院/校的成績單和學校證明,就可以被認/證。 2.國/外院/校轉到國/外院/校 這也是一種比較常見的情況。如果是國/外院/校之間學校的轉學分。還必須提交該段時間在國外學校的護照及簽證,且學校都必須在交于布認/證范圍之內,若有一方不在交于布認/證范圍之內,轉學分都是不被承受的。